×

劳动争议

离职协议写了“再无争议”还能告公司吗?

adminmo adminmo 发表于2026-04-07 浏览13 评论0

【裁判观点】双方签订的《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》载明,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终结,双方再无争议。上述协议属当事人之间对民事权利义务的自由处分,未违反法律禁止规定,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当预见签字后相应的法律后果。公司已经履行完毕,二审法院经审查,未支持劳动者关于加班费、未休年休假工资、经济补偿金等诉请,并无不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