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点类案
最高检、公安部规定:只是发生轻微推搡、拉扯,或者为摆脱被害人拉扯或者控制而实施甩手、后退等应急、防御行为,不宜认定故意伤害行为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8 浏览79 评论0
法务辅导
打官司有条件要赢,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赢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8 浏览71 评论0
不同的案件要有不同方法,只有不死板懂变通,因事制宜、因势利导,你打赢官司的可能性才能大。
劳动争议
【人民日报】最高法工作报告为何向劳动“碰瓷”说不?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8 浏览65 评论0
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。细看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,关于职场,提到两个“规制”。
离婚家事
证明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举证攻略一览表(2026)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8 浏览55 评论0
法务辅导
最高院:任何人有权查阅生效裁判文书,无论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(附:条文释义)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8 浏览61 评论0
法务辅导
2026年新《仲裁法》来了!打官司不用上法院?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6 浏览77 评论0
法务辅导
法庭上14句万能辩论金句,法官爱听、对方哑口无言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1 浏览104 评论0
很多人开庭一紧张就语无伦次,说了一大堆,法官没记住,对方也没被说服。其实法庭辩论根本不用长篇大论,几句精准、有力的话,就能掌握主动权。第一类:堵死对方的合同理由“合同里没有这一条,你的说法没有依据。”对方说什么付款条件没成就、什么要先验收、什么要等发包人结算。你什么都不用争,就问合同里写了吗?没写,这句话就把他堵死。“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,合同之外的主张不成立。”对方讲人情、讲惯例、讲行业规矩。你一句话拉回合同。法庭上,合同最大。“你说的这些,合同签订的时候为什么没写进去?”对方拿事后编的理
法务辅导
以“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”为由确定管辖法院的界定标准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0 浏览91 评论0
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,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同时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,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,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;交付不动产的,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;其他标的,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。即时结清的合同,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离婚家事
妻子全职照料家庭陷入困境,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?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10 浏览101 评论0
“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”,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温情约定,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性责任。近日,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内扶养费纠纷案,依法判决丈夫向全职照料家庭又患病的妻子支付扶养费,切实维护了承担家庭主要劳务一方的合法权益,彰显了司法对家庭劳务价值的尊重与保护。
交通事故
2026年度全国各省市人身损害赔偿(含交通事故)数据标准一表通
adminmo 发表于2026-03-09 浏览119 评论0
2026年各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各省市发布的2026年地区经济运行情况,及国家统计局数据,整理汇总了全国31省市、计划单列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两个经济指标,涉及人身损害赔偿中死亡赔偿金、残疾赔偿金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。地区省份死亡/伤残标准(单位:元/年)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 (单位:元/年)丧葬费标准 (单位:元/年)东北地区黑龙江39901————吉林